德国政府同意在2008年实施企业税改革
日期:2006-11-03
德国政府就2008年实施企业税改革达成一致意见,德国财长称企业名义税率从现在的38.65%削减至略低于30%。
综合外电11月2日报道,德国联合执政政党2日就2008年实施企业税改革计划取得一致意见。改革试图通过削减企业名义税率来提高德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这些措施是德国总理默克尔政府主要的改革目标之一,在就如何为改革融资问题上经历长达数月的艰苦谈判后达成了协议。
德国财长史坦布律克(Peer Steinbrueck)在会后对记者表示,联合政党同意将企业名义税率从现在的38.65%削减至略低于30%。
他未对税率或改革措施预计产生的纳税负担减免量进行详细说明。
但一位拒绝具名的与会律师表示,企业名义税率将从目前的38.65%削减至29.83%,大公司的企业税率到2008年将从目前的25%降至15%。
欧盟平均名义企业税率约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