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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环境税有利循环经济发展 日期:2006-12-08
日前在深圳举行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透露,我国将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开征环境税。现在,我国正在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很多人都在呼吁给予循环经济更多的优惠政策。可是,对“先进”企业优惠不如对“后进”企业征税,用环境税这只看得见的“手”可能会更有效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长期以来,我们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就是在我们的成本计算中,很少考虑环境成本。特别是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我们拥有引以为荣的成本优势,可是,这种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是牺牲环境成本才获得的。现在,我们发展循环经济,等于是为多年欠下的环境债买单。在这个“还债”的过程中,我们不能光有优惠政策,更要有限制性和惩罚性的“大棒”,让我们的工业生产、商业服务和日常生活所发生的成本,能够反映我们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能够包含环境保护和恢复所需要的费用,这才能对循环经济产生最大的促进。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环境税主要有这样两种,一种是针对矿产、森林等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行为税;二是针对废气、废水、噪声等的污染物排放税。
先说资源的开采、利用税。不对资源的开采利用征税,被认为是一个很大的缺憾。我们的资源成本构成,基本上只反映开采成本,只有少数资源,体现了一定的稀缺性因素。而在资源的开采成本构成中,基本上没有考虑到环境成本。低成本资源带来的不良后果是明显的,一方面是滥用能源资源的现象严重,单位GDP能耗物耗居高不下。另一方面,能源开采之后,当地环境得不到补偿,不仅带来环境问题,甚至带来社会问题,一些矿产开采枯竭的城市面临的环境和就业问题已是积重难返,回天无力。
再说污染物排放税。这类税收,是环境税的主流,各个国家和地区可以根据各自情况,制订针对性的税收规定。比如说,针对大气污染,美国从1972年开始征收二氧化硫税,每排放一磅硫征税10-15美分。现在,已有瑞典、荷兰、挪威、日本、德国等国征收二氧化硫税。针对水污染,德国从1981年开始征收水污染税,每年超过20亿欧元。针对噪声,美国、德国、日本、荷兰等国都对民用飞机起降等噪声源征税。针对固体废弃物,很多国家在商品出售时,就征收了相当于废弃物处理成本的税项。
一旦采取了征税手段,循环经济的局面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改观。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可以用收来的税钱改善环境,消除污染。而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不管纳税的是企业还是个人,大家都会在税收面前,掂量一下交税和投资于循环经济哪一样更合算。经过一番比较之后,投资于循环经济成了很多纳税人的自觉选择。在一些征收二氧化硫税的国家,很多企业主动安装了脱硫设备,同时,含硫量低的燃料逐渐成为市场主流。在一些向固体废弃物征税的国家,由于设计了预征返还机制,只要把饮料瓶之类的废弃物送回收集点,就可以拿回预收的税款,结果绝大多数的消费者都不再丢弃能换钱的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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