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区别征收”应尽快试点
日期:2006-12-08
12月7日北京市地税局局长王纪平透露,未来征收个人所得税将考虑纳税人的家庭整体收入,做到实质公平,比如一个人的月收入虽然高过了个税起征点,但如果他的家庭负担较重,可以不用缴纳个税。
虽然新政策何时出台现在很难说,但“区别征税”的理念从税务部门官员的口中透露出来,还是让人充满了期待。
个税的缴纳一方面是人们对国家的一种义务,但另一方面,国家也应该最细致地考虑百姓的现实情况,尽量让税收政策体现实质公平,让出国家的部分收益,夯实普通百姓的口袋。不可否认,我国现行的个税分类征收方法已经造成了相当程度的税务不公,现在,个税起征点终于调高了,但个税分类征收方法已经在持续制造着税负不公的反常现象,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加以改革已是迫在眉睫。
税收政策改革的复杂性并不能成为我们裹足不前的理由,政策层面的讨论不应该阻碍我们实践的脚步。在我看来,当国家整体税收政策改革时机还没有成熟的前提下,应该先选择几个重点城市进行“个税区别征收”的试点。这样的试点,不仅能让一部分人先受益,更能帮助我们观察“个税区别征收”政策实施的效果,为将来的整体政策改革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