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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重点监控千名高收入者申报个税 日期:2006-12-12
明年元旦起首府高收入者可前往专设窗口申报个税,未自行申报者面临巨额罚款 明年元旦起,首府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可前往乌市地税局设立的“年收入12万以上个税自行申报窗口”自行申报2006年度个税。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地税局了解到,该局已对全疆1000多名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高收入者“知根知底”。这1000多名高收入者主要分布在乌市、巴州、克拉玛依、喀什与和田地区,集中在邮电、电信、民航、铁路、电力、水利等行业。 自治区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代提•海木都拉说,1000多高收入者只是目前掌握的数据,不排除有部分高收入者未纳入监管范围的可能。为强化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全疆税务部分还将持续对高收入行业及高收入人群进行排查。明年1月起,全疆各地税务部分每半个月将报送当地接受自行纳税申报的人数、申报收额、补退税额等数据。明年7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软件也将上马,届时,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将自行纳入监控范围,其单位全部人员无论是否达到纳税点,都要对其收入信息进行申报。明年3月31日后,未自行申报的高收入者,一旦申报期后被检查出来,将处以最高5万元的罚款。 夏代提•海木都拉说,根据要求,12月20日前,高收入者个税自纳税申报表就将发至全疆。乌市、巴州等高收入人群较为集中的地区还专门设立了“年收入12万以上个税自行申报窗口”,疆内其他地区则设立专人负责高收入者个税申报。对于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较为集中的单位,本月30日前税务部门将通过代扣代缴单位将申报表发放到纳税人手中。 为鼓励高收入者自行申报,自治区地税局一改只有纳税人要求才开具个税完税凭证的惯例,高收入者申报后,税务部门将主动为其开具个税完税凭证,并要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其收入信息实行保密。 据介绍,自行申报并不是在年内所缴税的基础上的“双重税收”,按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元者,如果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所缴的税额超出规定标准,那将按相关规定给予退税;另一种情况是平时如果没有缴纳足额的税款,申报之后必须补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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