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7人申报个税制造业纳税人占多
日期:2007-01-22
截至18日,我市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人数已达1777人,市地税局所有下属县(市、区)局和直属单位均已有纳税人进行申报。这是本社“政风行风直通车”栏目组跟随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考评组到该局考评时获悉的。
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均须办理2006年度纳税申报,时间为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1月4日市地税局迎来全市自报个税的第一人,截至18日下午,我市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人数已达到1777人,市地税局所有下属县(市、区)局和直属单位均已有纳税人进行申报。
据地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1777名纳税人主要集中在南安、晋江、石狮、市区等地。纳税人的经济类型分布情况为:港澳台独资、合资、合作企业占33%;私营企业(包括独资、合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占37%;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占24%,基本上反映了我市私营经济和外资(港澳台)经济发达的现实。行业分布则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人数占70%,其他行业较为分散,这也和我市民营经济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相吻合。这些纳税人现已申报补税98万元,补税原因主要是取得应税收入没有扣缴义务人、从两处以上取得收入等。
此外,针对部分纳税人“该报不报”的行为,市地税局重申,根据税法规定,如未在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一经查证最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此外,如纳税人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并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