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个税代扣代缴下月施行 个人可以明明白白缴税
日期:2007-02-13
昨天从市地税局获悉,自下月1日起,我市38户企业将正式运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据介绍,年内代扣代缴系统将涵盖全市所有扣缴义务人。
目前,我市有38户年度个人所得税超过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安装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并由企业对基础数据进行录入,涉及74776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为每个扣缴义务人建立电子档案,同时还以个人身份证号码或个人纳税编码为标识,归集纳税义务人个人的基础信息、收入及纳税信息,逐人建立个人收入与纳税情况电子档案。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税务机关可为已经实行扣缴申报后的个人按其全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采用此系统与以往最大的区别是:以往由单位代缴,员工并不很清楚自己究竟缴纳了多少税,缴完之后也没有凭据。该系统实施后,个人可以真正明明白白地缴税,而且可以拥有包括个人缴税等相关的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