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维持对我微波炉产品反倾销税
日期:2007-03-13
近日,阿根廷经济生产部贸易政策与管理副国务秘书处照会我国驻阿根廷大使馆经商参处,根据其2007年3月5日98号决议,阿根廷已经结束了对我国微波炉产品采取最低限价措施的复审调查程序,决定维持原2002年103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5年不变。
关于此裁决的任何意见或询问可向阿根廷经济生产部贸易政策与管理副国务秘书处下属的不公平竞争处提交。
有关涉案企业可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58280852;传真:010-5828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