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媒体评论我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
日期:2007-03-22
中国今年的人大会议通过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后,在华德资企业对之反应谨慎。他们认为,对外企和中企的实行企业所得税率有助于公平竞争。“大众公司”发言人在北京指出,“中国已着手建立一套同国际接轨的税务系统。”但新规定的实际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普华永道”则认为,那些生产廉价产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将会遭遇负面影响,他们必须加大技术投入,强化环保和节能、节水措施,提升生产安全度才有可能享受税收优惠。实际上,有些企业已经在考虑有必要在中国建立研发中心,或者投资环保领域以申请减税。
报道说,这部新税法将外资企业推至与中国企业同等税制水平,亦即外资原来享受的15%到24%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为与中国企业相同的25%。那些已经入驻中国的或者将于本年度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将获得五年的过渡期。一位欧洲专家指出,经济界对设定过渡期表示欢迎,同时也关注新税法在全国的实施应有一定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专家指出,新税法的出台旨在提升如生物技术、宇航、农业、环保领域、节能和提高能效等方面的高科技开发利用,所有这些行业均可享受优惠税率。德国业内人士也认为,该法将促使企业加大对技术革新能力强和资本密集型领域的投入。中国不愿意再扮演发达国家延伸过去的加工厂角色,而是要发展自己的知识型高科技产业。
同时也有人认为,实施新税法的一条重要理由是堵塞税收漏洞。进入中国最大的外商投资者来自香港和台湾地区,以及一些英联邦岛国。一些中国企业将自己的盈利绕道这些地区进入到中国进行再投资,以期缴纳较少的企业所得税而从中牟利。一位外交官如是说:“新税法实施后,这种迂回投资不再,进入中国的外资将出现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