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缴满七年可入深户 建议改革户籍制度
日期:2007-03-26
在深圳工作了十几年,买了房子安了家,每年照章纳税,却要在孩子上学时缴高额借读费,各种福利待遇难以平等享受……虽然户籍改革不是今年两会关注的重点,但在民间关于跨越户籍门槛获得平等“国民待遇”的呼声引发了市民与网友的强烈共鸣。
网友致信市长呼吁户籍改革
在奥一网“有话问市长”栏目中,一则“有房纳税人应有户口”的帖子昨日在众多网友的力挺之下滚热发烫。该网友在写给深圳市长许宗衡的公开信中表示,自己拥有合法的房产,来到深圳居住超过五年,有固定的职业,在深圳纳税、消费,但至今仍是暂住人员,没有选举权,不能参与城市的政治生活,孩子上学需要缴纳择校费,办理港澳自由行等众多事情都要回老家。“我们都知道您是一个非常有魄力的领导,希望能解决这个严重的、关系到广大百姓根本利益的大问题!”
公开信自前日中午刚一发表,便引发了高度共鸣,很多网友纷纷跟帖讲述自己同样的遭遇,呼吁现有户籍制度改革,力挺两会关注非户籍纳税人的“公平待遇”问题。有网友问市长,自己在深圳打工16年,3年前买的房,“为什么我住自己的房子还要办暂住证?户籍制度何时改?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已有6年多,为什么小孩读书还要收借读费?”
截至昨天傍晚,该帖子在短短一天时间内已经获得了超过3000个的浏览量,近120个网友跟帖。
现行规定
三年纳税24万可入户
在个人入户纳税标准要求上,则规定在深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24万元以上;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纳税年限可体现对深贡献
前日中午,一网友在奥一网“有话问市长”栏目中贴出了一封自己的电子“议案”,针对深圳现有入户政策,向两会建议:个税缴满七年,允许落户深圳。该网友在自己的“电子议案”中,首先以香港此前“住满七年,可获居留权”的政策做比较,认为由于目前在深圳“住满七年”较难界定,建议采用缴税满七年,即可落户的方式,让对城市发展做出真正贡献的人获得城市的接受。
对于这份按照纳税年限考虑的落户政策,该网友表示,这样能够突显社会公平、公正和以人为本。“缴税是个人对社会,也是对深圳这座城市的贡献体现。以七年为期,既保证了户籍不被随意滥用,也确保了真正的常住人口的入户需求。”该条件同时还能提高全社会的纳税意识。他同时在“网民议案”中建议,缴税七年,不必要求是连续的,只需要累计即可。而该项政策对现行的其他落户条件不构成影响,以其他的方式落户依然继续施行。同时,所谓“缴税七年”所指的税项是指个人收入所得税,税条局应为个人提供税单和相关证明。
专家称按纳税年限入户公平
现有纳税优惠入户政策是按税额界定的,北京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经济研究室叶明勇博士认为,仅仅考虑纳税额度与落户挂钩存在不合理的一面。只要是依法纳税,缴一分钱和缴100万元的意义是一样的。而对于网友提出的纳税“年限说”,叶博士则表示可以予以考虑,“年限说更能体现其公平的一面,而此前每年纳税超过8万元的额度限制,对于深圳的普通务工者来说,门槛还是相对较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