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政策使黑龙江省企业减负达44亿元
日期:2007-04-20
国家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使黑龙江省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44.29亿元,促进了企业技术设备更新改造,增强了企业竞争力。
一、增值税
2004年下半年,全省共有608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享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优惠政策,抵缴欠税2‚166万元,退税19‚058万元,两项合计少缴增值税21‚224万元。
2005年度,全省共有1‚124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享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优惠政策,抵缴欠税13‚493万元,退税42‚273万元,两项合计少缴增值税55‚766万元。
2006年度,全省共有1‚175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享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优惠政策,抵缴欠税16‚236万元,退税39‚609万元,两项合计少缴增值税55‚845万元。
从行业来看,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石化行业、装备制造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截至2006年底,石化行业享受政策企业214户‚累计退抵税额6.38亿元‚占全省抵退税额的48%;装备制造业享受政策企业501户‚累计抵退税额2.90亿元‚占全省抵退税额的22%;农产品加工业享受政策企业344户‚累计抵退税额1.9亿元,占全省抵退税额的14%。
二、内资企业所得税
2004年下半年,全省有212户盈利的工业企业缩短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少缴企业所得税59‚741万元,691户盈利企业提高了计税工资标准,少缴企业所得税12‚382万元,两项合计72‚173万元。
2005年,全省有258户盈利的工业企业缩短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少缴企业所得税115‚046万元,1‚097户盈利企业提高了计税工资标准,少缴企业所得税13‚014万元,两项合计128‚415万元。
2006年,全省有239户盈利的工业企业缩短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少缴企业所得税99430万元,1‚209户盈利企业提高了计税工资标准,少缴企业所得税8‚132万元,两项合计107‚562万元。
除以上少缴税款外,2004年下半年全省有480户亏损的工业企业因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增加所得税税前扣除额40‚775万元,2161户亏损企业因提高计税工资标准,增加所得税税前扣除额16‚783万元。
2005年,全省有512户亏损的工业企业因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增加所得税税前扣除额24‚605万元;2‚109户亏损企业因提高计税工资标准,增加所得税税前扣除额20‚291万元。
2006年,全省有522户亏损的工业企业因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增加所得税税前扣除额34‚660万元,2‚161户亏损企业因提高计税工资标准,增加所得税税前扣除额11‚702万元。
从地域上看,受优惠政策影响的主要是大庆市和哈尔滨市,两市占总影响额的90%左右,其主要原因是大庆市享受优惠政策的工业企业规模大、哈尔滨市享受优惠政策的工业企业数量多,且经济发展水平比其他地市要高。
从行业上看,缩短折旧年限影响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石油化工业,2004年下半年石油化工企业占缩短折旧企业总数的90%,2005年度占91.3%,2006年度占85%。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影响企业所得税收入的企业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业和商业,2004年下半年,两个行业分别占提高税前扣除标准企业总数的25.9%和42.9%,2005年度分别占48.8%和29.7%,2006年上半年,分别占43.4%和37.2%。
三、外资企业所得税
2005年度全省外资企业因缩短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少缴企业所得税1‚024万元;2006年度全省外资企业因缩短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少缴企业所得税9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