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船税征求意见工作结束 具体金额未敲定
日期:2007-07-19
昨天,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延期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面对最终近7000条反馈意见,市法制办立法处负责人今天上午表示,各项税额最终标准至今还未敲定,相关部门继续就税额问题进行研讨。
但该负责人指出,此举不会影响该条例在8月份出台,这也意味着市民们在8月份就要按照新税额缴纳车船使用税。
今天上午,法制办此次立法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截止到昨天,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办法已经正式征求意见完毕,由于涉及各方面的意见众多,并且关系市民的切身利益,所以法制办将与税务等相关部门继续研究后,才能确定最终的征税数额。
有媒体报道称“摩托车车船税由拟定的180元降为120元,微型客车车船税由最初公布的360元降为300元,小客车车船税480元……该调整草案还将上报北京市政府,经讨论批准后才能最后确定”。
就这种说法,该负责人澄清说,由于事关重大,目前法制办单方面无法给出确切的数额,因此上报给北京市政府的税额也未能最终确定,不一定会是上述所报道的数目。
对于车船税的征收,法制办为了充分听取民意而将征集意见截止时间延期4天,截止到昨天意见征集完毕,共收到反馈近7000条,网民意见710条。
虽然数额至今尚是“扑朔迷离”,但九成网友仍旧对税额上调持反对意见。
记者对比后发现,网民此次对车船税的意见反馈数量在近两年的民意征集工作中迅速上升到第二的位置,名列第一的是2005年被禁13年的烟花爆竹燃放条例管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