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所得减税 年让利于民至少350亿
日期:2007-07-30
据有关人士分析,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后,政府财政一年将因此减收至少350亿元左右。这意味着居民储蓄存款收益一年至少可增加350亿元左右。
国务院日前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将利息税适用税率由20%调减为5%。利息税税率下调后,政府财政将减收多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资料,2006年我国共征收储蓄存款利息税458.96亿元。如以2006年储蓄存款数额和当年储蓄存款利率估算,年利息税将减收350亿元左右。2007年上半年利息税月平均增幅为14.2%,即便不考虑利率提高和储蓄存款增加因素,按今年平均增速估算,年利息税也要减收400亿元左右。
有关人士表示,税率下调、利息税减收将直接使中低收入群体受惠。与高收入者拥有更多投资渠道不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是我国中低收入者的重要理财渠道,利息税税率下调,有利于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
7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附近的一家工商银行,一位吴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1万元一年期定期存款扣除20%利息税后的实际收益是266元,利息税调整后,收益为316元,收益增加50元。一位正在银行办理转存业务的老人说,把钱存在银行稳定可靠,没有风险,他的大部分钱都存进银行了。利息税降低对老百姓来说是件好事。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此次对利息税税率的调整缘于经济社会新变化。最近,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投资增长较快,物价指数有一定上涨,个人储蓄存款收益相对减少,而降低利息税率将有利于增加个人储蓄存款收益,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据了解,自1999年11月1日利息税征收以来,我国的利息税收入一直通过财政的转移支付,用于低收入者和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等方面的支出。至2006年底,我国共征收利息税2146.4亿元。近9年来,利息税对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税收体制、刺激消费、增加社会投资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