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新规 样车须复运出境不能留购 日期:2007-09-06
如果您在车展上看到了令人心动的展车样品,千万不要冲动地去立即想把它买下来。根据海关总署8月31日出台的关于暂时进出境货物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作为货样暂时进境的车辆,自进境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复运出境,不得留购,不得延期。测试用车辆及其零配件无论是否损毁,期满必须复运出境。
公告还规定,组织进出境自驾旅游的旅行社应当填制报关单,向进出境地海关申报进出境旅游用自驾交通工具。对外国人自驾进境旅游的,相关旅行社应当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