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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大幅上调拉开资源税改革大幕 日期:2007-08-30
自8月1日起,我国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三种矿石产品资源税率涨幅达3倍到16倍,是我国自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最大幅度的调整。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经济影响深远的资源税改革大幕已经拉开。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等等。据介绍,去年以来,我国矿产品资源税已经作过多次调整。中国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认为,这次资源税税率上调,是国家适应经济发展客观要求采取的必然举措。我国资源税税制有不尽合理之处,主要体现在税率过低,计征方式不合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透露,财政部正在研究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资源税计税依据,调整资源税税负水平,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增长方式转变。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表示,我国资源税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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