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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音像录制机和磁卡拟征附加税 日期:2008-01-03
经加拿大联邦版权局(Federal Copyright Board)批准,从明年开始,加拿大消费者在购买 iPod 和电脑磁卡(memory card)时,可能要多缴一项知识产权附加税,比如1 至 10GB 的数码式录制机,要缴25 加元的特别税;1GB 的电子记忆卡(removable memory card)征税2加元;用于录制的光碟(rewritable CD)和小型碟片(MiniDisc)可能征税85加分等等。 该税是由商家代表版权拥有者向消费者征收的一项特别税,以便艺术家们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并保护音乐作品制造业界的利益。尽管对此税项存在极大争议,联邦版权局在经过三年多的研讨后,最近才接受加拿大版税委员会(Canadian Private Copying Collective)的建议,但特别税的具体税率尚未最后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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