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考虑征收石油出口关税
日期:2008-01-31
哈萨克斯坦政府正在研究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石油和油品出口关税的可能,政府总理要求一个月之内制定出具体措施。
综合外电1月30日报道,哈萨克斯坦能源与矿产资源部部长萨瓦特.门巴耶夫29日在政府会议上发言时说,主要油品的零售价格一年里明显上涨。主要的因素是外部市场价格的影响。他表示,在外部市场的原油价格的基础上,要迫使资源开采商将石油提供给本国的炼油厂。
门巴耶夫说,解决这个问题(提供石油给本国炼油厂)明显的办法是征收原油和油品出口关税。这种情况下国内市场的价格将以原油出口关税的幅度低于国外市场。但门巴耶夫认为,准备单方面对所有矿产开采商征收出口关税可能导致他们的大规模反对。
他表示,必须对那些合同中没有规定保障税收稳定的公司征收出口关税,其他公司将进行单独的谈判。
根据能源部的数据,在石油价格为每桶60美元时,出口关税为每吨103.4美元,每桶88美元时,出口关税为每吨173.8美元。
门巴耶夫表示,当出口关税为每吨173.88美元时,可能导致矿产开采商的投资计划缩减1.5到2倍,同样还会"使哈萨克斯坦加入WTO的谈判复杂化"。
哈萨克斯坦政府总理要求,在一个月之内制定出有关实施原油和油品出口关税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