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上调 纳税人受益
日期:2008-03-14
随着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调整,本月起,綦江县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将由原来的10万人减少到5万人左右,预计今年全县个人所得税收入将减少800万元左右。
去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同时明确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县地税局有关人士分析指出,调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后,我县有50%的工薪收入者中的中低收入人员成为提高起征点的直接受益者,全县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将由原来的约10万人减少到5万人左右,预计全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将减少800万元左右。
据介绍,为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县地税局已采取措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切实加强对高收入者的重点管理,建立完善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及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强化税源的源头管理和全员全额申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