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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继续享受优惠房地产市场启动减税计划 民生税收为稳定物价减压 日期:2008-03-27
防止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为明显的通货膨胀,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今年两会后,一系列民生税收政策陆续出台,进一步发挥财税政策对稳定物价的作用,进一步为目前迫切需要物价稳定的形势减压。 上周三,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我国明确企业所得税“新政”。“新政” 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如果原先适用24%%到33%%的企业所得税率,从今年开始,都将按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此前执行的就业再就业、奥运会和世博会、社会公益、债转股等企业改革、软件、集成电路产业、涉农、国家储备等所得税优惠政策,今后继续按原先规定的办法和时间执行到期。 “新政”还规定,调整部分商品税收。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都将暂时免征企业和个人所得税;黄金期货市场未出库的产品免征增值税;成品油市场恢复征收消费税。 税务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企业所得税调整的重要目的,就是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降低生产成本,在保证利润的前提下,稳定产品的市场价格,从而为物价稳定提供重要保证。 国家有关部门在房地产市场较大幅度地启动减税计划,则为稳定物价带来新的希望。 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对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及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作出具体规定。 通知明确,开发商建廉租房,免土地使用税;个人买经济适用房,契税减半;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个税减征10%%;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行业的有关人士对记者说,此次国家在房地产市场较大幅度地启动减税计划,不仅能减轻弱势群体购房租房和承建政府保障房企业的经济负担,更为重要的是,对规范房地产税收,降低行业成本,遏制居高不下的房价,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其实,今年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提出减税费降房价的建议。他们调查发现,我国房地产领域的税种多达100余种,且这些税费都被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一次性转嫁给消费者。在房价整个构成中,税费占了一半多。“倘若减轻税费得以实行,至少可能促使房价下降20%%以上。” 他们一致建议,政府部门一方面对现行的房地产税收来一次彻底清理,所有涉及的税种,该合并的合并,不合理的就应立即“扫地出门”;另一方面,尽快启动整个房地产领域的减税计划,切实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专家表示,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开征系列税收,其本意是想通过税负来控制房价,努力实现民众人人都有房住的美好愿景。但是,这些税收往往被开发商转嫁到消费者的买房成本中,使得房价居高不下。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启动房地产领域减税计划。消费者期待着,这些减税计划能够深入贯彻,为控制和稳定房价做出贡献。 稳定物价,人们更加关注个人所得税调整。自2005年以来,我国连续两次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先是由800元提高到1600元,近期又调整到2000元。针对当前物价快速上涨的趋势,有关经济学者认为,制定与个税相关的起征点和税收负担比例,恐怕是当下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要课题之一。 今年两会上,很多代表委员也一致呼吁,针对目前的物价形势,要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那里了解到,预计今年我国税收收入为49442.73万元,比上一年增长31.4%,个税起征点再调整正在酝酿中。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杨涛说,当前物价上涨是由经济运行中的深层因素造成的,但要善用财税工具应对物价上涨,从源头上抑制物价上涨因素,实现财政支出的“结构性转换”,保障多数人的利益不遭受通胀之痛。 多年来,税收增长为改善民生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目前,政府多个部门正在采取民生税收政策来控制和稳定物价。他们正在践行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初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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