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延长对射频同轴电缆征收临时性进口关税
日期:2008-05-15
据俄ПРАЙМ-ТАСС社报道, 根据5月6日政府“N357”号令,俄政府决定将2007年6月14日颁布的“关于对射频同轴电缆征收临时性进口关税”的“N372”号令延长9个月。新法令将于2008年5月19日生效。
根据法令,对海关编码为ТН ВЭД 8544 20 000 1,标称外径为9mm或大于9mm,但不超过35mm,且标称阻抗不超过50Ω的聚乙烯绝缘皱纹或非皱纹金属管外导体同轴电缆及其他同轴电导体按海关价值的15%征收进口关税。
海关编码为ТН ВЭД 8544 20 000 9的其他同轴电缆按海关价值的5%征收进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