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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出台最低工资及纳税标准 日期:2008-08-07
近日,塔政府税收委员会公布了最低工资及纳税标准。根据塔政府决议,自2008年7月1日起最低劳动工资由原来的20索莫尼(5.8美元)增加至60索莫尼(17.5美元),与此同时,领取工资者必须向国家交纳两项税款,所得税和养老基金税。具体做法是:1、缴纳全额工资的1%为养老基金税。2、以纳税1%后的工资扣除25索莫尼的余额为基数,缴纳8%的个人所得税。如:60索莫尼工资标准,需交纳1%的养老基金税0.6索莫尼,计算方法60索莫尼×1%=0.6索莫尼,再缴纳2.75索莫尼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59.4-25)索莫尼×8%=2.75索莫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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