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中国复合木板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日期:2008-08-14
土耳其外贸署7月30日作出对中国复合木板反倾销案的终裁决定,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中国商务部8月11日消息,2008年7月30日,土耳其外贸署作出对中国复合木板反倾销案(土海关税号4411.13.90,4411.14.90,4411.92.90和4411.93.90)的终裁决定,并发布26952-2008/24号公告称,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构成倾销,并因此造成土国内产业损害,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土耳其外贸署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中国应诉企业未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待遇,应诉公司Jiangsu Lodgi Woods Industry Co.Ltd,Changzhou Lingdian Woods Co.Ltd,Changzhou Dongjia Decorative Materials Co.Ltd,Changzhou Ou Qiang Wood Industry Co.Ltd和Jiangsu Zhongxin Desai Wood Products Co.Ltd的反倾销税率为1.60美元/平米,其他中国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2.4美元/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