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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拒撤销外佣税 日期:2008-11-08
香港特首曾荫权和特区政府较早前在生果金(长者津贴)问题上被迫接受每月津贴金额增至1000港元,昨天再遭政党在撤销外佣税方面围攻,管治威信大受影响。 立法会一个小组委员会,昨日通过由叶刘淑仪提出的“建议永久撤销对外佣雇主的400元征费”修订议案。 港府已表明不能接受,并曾私下表示,议员的修订将违犯香港《基本法》第74条(即议员无权就政府公共税收政策提出修订),可能引致司法复核甚至释法。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表示,正就议员动议永久撤销外佣征费一事咨询法律意见,等待律政司方面整理资料。而叶刘淑仪要求澄清,是否一旦她的修订获得通过,当局会司法复核。 当张建宗强调不作回应时,叶刘淑仪批评:官员如今就好像拿着一个“核子弹”(司法复核),四处吓人,若议员提出修订就要承受很大责任。张建宗笑说:“我没有子弹在身。” 学者指出,曾荫权的生果金政策被迫让步后,在外佣税问题上明显不欲再败于立法会,避免管治威信再受挫,于是宁愿跟亲建制派协议,以“撤销外佣征费五年”去拆弹。 多名立法会议员纷纷就叶刘淑仪的动议提出修订。民建联提出暂停缴交外佣征费五年;而民主党李永达及黄成智,则分别提出将暂停缴费的年期,延至2018年及2047年。 立法会全体大会将于三个星期后,表决支持哪位议员或政党的建议。 香港的外佣征费在2003年10月起开征,以资助雇员再培训局的开支,当时的理据是要尽量减少滥用情况,和减低外佣取代本地职位的机会。 由于当年决定开征外佣税是以行政手段达致,未有经过立法过程。虽然社会上一直有反对声音,但直至港府今年7月决定暂免征费两年,才开始须经由立法会议决。 资料显示,目前香港的外佣数目达25万人。张建宗称,再培训局透过输入外劳及外佣雇主征费,累积所得的款项约51亿港元(约10亿新元)。 他说,如果停收外佣征费,而政府又不注资,再培训局只可继续营运约五年。如果政府继续维持每年向再培训局注资4亿港元,培训局则可营运约八至九年。 雇员再培训局主席田北辰表示,该局的委员并无讨论过外佣征费问题,而他个人认为,随着再培训课程的对象扩展,再培训根本已是教育层次的事,应以公帑支付。 学者认为,其实有关征费所涉及的金钱并不多,港府却未能感受到拒绝永久撤销征费带来的负面影响,明显是未汲取生果金事件的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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