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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局长要求外国公司遵守利比亚税法 日期:2008-12-19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BUESHI在12月2日的税务体制研讨会上敦促在利比亚境内经营的外国公司要配合税务总局的工作,严格遵守利比亚税法,照章纳税。他建议在利比亚经营的外国公司要聘用有一定从业资格的财会人员和律师,以便能给他们提供正确的建议。他说,目前税务总局已经发现了几个大的跨国企业的问题,他们违反了利比亚法律,没有照章纳税。 会后他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那些违反税务规定的外国公司是要被追究责任的”,并强调了公正平等是利比亚税法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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