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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政府:针对养老基金调整资本利得税 日期:2008-12-24
澳大利亚政府23日推出新政,允许养老基金资本损失在基金合并时为接收方资本利得税所抵消,这些措施旨在鼓励养老基金业向强健、高效方向发展。 综合外电12月23日报道,澳大利亚企业法部长夏里(Nick Sherry)23日推出新措施,允许养老基金在合并基金时出于税收目的延展资本损失。 这些措施只在短期内实行,并将在09年政府未来税制审查(Future Tax System Review)最终报告发布后接受审查。 新措施允许养老基金因结清头寸(winding up)而实现的资本损失被保留;当一家基金结转入另一家基金时,其保留的资本损失可被接收方资本利得税所抵消。 夏里表示:“在当前金融环境下,消除可能阻碍养老基金业向强健、高效方向发展的因素显得至关重要。” “资本利得税有限延展将有助于那些处于净资本亏损状态的基金保留资本损失所具有的资本利得税抵消价值进而寻求与其他基金合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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