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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西:减免个税先须建立财产和收入申报制度 日期:2009-02-23
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申城的商业和宾馆服务业现状不容乐观。记者从昨天(19日)上海市人大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商场零售额增幅出现回落,本市宾馆服务业现状不容乐观,星级宾馆入住率也较低。为此,市人大代表马瑜建议,关键就是要拉动内需,建议上海可以采取“以消费抵扣个人所得税”的方式,挽救一批企业的生命和就业岗位。 舆论呼吁减个税已非一两天。本次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是证券高管,来自高薪行业,其建议包括:“凡进行消费的居民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先消费后抵扣。当然,根据市民收入总数的不同,可以采取部分抵扣、全部抵扣的方式,而不是‘一刀切’。”“原有给低保户的补助,是否可以换成或者一部分换成消费券?” 不论该提案的动机是什么,推出这样的组合方案,“一刀切”的问题是避免了,但是,公平性依然有所欠缺。 打个比方,该代表有条件一周带孩子去十次肯德基,这对她来说是普通到寒酸的快餐。而一位民工带孩子也去了一次肯德基。都是消费,但减免税对两者而言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同理,人大代表可能在旅行中住进N星级宾馆,可以拿N星级的发票找国家税务局报销来抵扣个税,而春节回家在火车站熬夜的民工,拿什么去抵扣个税? 退一步说,回避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一刀切”问题,在中国暂时没有可行性。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特征,就是按人头征税,又散又小。按照目前的征收流程,简单规定一个最低起征点,税务征收人员还可以集腋成裘,做成点事。要是不“一刀切”,同时考虑税负、消费和家庭收支的公平等,对目前税务系统的工作能力而言有些要求过高。如果不“一刀切”,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一刀切”不过是个迫不得已的政策选择。 即便是“一刀切”,要公平点都难。东部发达地区的穷人不高兴,西北老少边穷的政府也未必乐意。目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想把个人所得税搞得跟“证券投资组合”似的,是不自量力,帐越算越糊涂。 经济周期低谷期间,政府通过减税来为民纾困,当然天经地义。但在中国,减税在生产领域或者还算半个方子,但对于老百姓生活的减负来说并不对路。因为我们就没有财产申报制度,没有这个制度──那么怎么才能合理减税?怎么把国民消费支出和个人所得税平衡算好?归根到底,你怎么知道谁穷谁富?谁今年只收了三五斗活不下去,谁的工资含金量高、买点凉水就能够过冬? 个税减免几乎是一些利益群体的一厢情愿,无法操作。不量化个人收入和财产,就搞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四则运算,加谁减谁,怎么加怎么减才公平?才合理? 个人所得税从1980年开征起就有点“糊涂帐”,因为没有准确计算个人的收入和财产。收入和财产不清楚,个税的税基就搞不清楚,怎么谈减免?如果真要合理减免个人所得税,使之真正利好国民,不如先从官员开始起,制定财产和收入申报制度。中国的历史经验证明,只要官员先做了,剩下的还就真好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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