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政府与矿商达成折中协议 矿业税下调至30%
日期:2010-07-02
本周五,澳大利亚政府对外表示,已与矿业商就备受争议的资源税问题达成协议。并同时表示,政府已经向采矿行业做出让步,重新修订了矿业新税种征收方案。在新的方案下,整体税率从原方案的40%下调至30%。
新方案的达成意味着该国在矿业税方面取得了突破进展。这表明,与今年五月达成的矿业税方案相比,澳大利亚政府作出了重大妥协;解决了政府与采矿行业在此税收问题上日益白热化的争端,也是澳大利亚新总理吉拉德(Julia Gillard)上任后取得的第一个大胜利。
不仅如此,在新方案下,除铁矿石及煤炭以外的所有大宗商品都在征税对象范围之外,缓解了市场对低廉金属项目可能受到影响的担忧。根据新方案,包括昆士兰州欣欣向荣的煤层气行业在内,陆地石油和天然气项目将适用现有的石油资源租赁税,税率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