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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拟组建PPP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 日期:2015-04-14
财政部发布《关于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业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PPP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包括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环保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为积极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开发、实施的质量与效率,我中心拟建立PPP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供有需要的PPP相关方参考。
《公告》要求报名的专家或团队的资格需符合四个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熟悉PPP政策,机构或机构多名核心骨干近三年有PPP(含BOT、TOT等模式)项目咨询成功经验;在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具有较强的PPP项目咨询能力;有法律、技术、金融、财务、环保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公告》明确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以收件日期为准)。并应提供的报名材料(按顺序排列)包括:咨询机构信息表;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以上)简历;存有上述材料电子版的光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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