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经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全文]
城镇土地使用税调整力度虽然大,但在实际影响和效果上基本对房地产市场没有什么影响,是不是这样的政策基本没有什么效果呢?也许一粒沙子压不死人,但也许它是压死人的最后一粒沙子也说不定。 开发商临危不惧 从去年的国八条到今年的国六条,再到九部委营业税新政、个人所得税新政、土地增值税新政、保有税传闻到最后的土地使用税政策,面对重重机关,房价依然疯涨不止,原因很简单:增加的税收都在房价中得到转嫁,开发商增加的成本也能完全得到弥补,而在目前的市场下,任何税收的出台都成了开发商的礼物,难怪开发商始终有“不倒翁”的绝技。 民众恐“税”综合症 我们看到,系列的税收政策并没有把房价稳定,更没有降下来。业内比较看好的保有环节税收如物业税等,民众还是心存幻想。但种种事实已经表明,房地产新税收政策的出台必然带来新的房价上涨,人们对税收政策的态度已经从盼望、到怀疑,到现在的恐惧,慢慢成为了恐“税”综合症。因为我们有理由相信税收其实成了房价的助推器。事实如此,不管政府初衷如何,怪只怪税收新政“生不逢时”。 政府渔翁得利? 应该说政府是房价上升最大的受益者,税收政策的出台没有遏制房价的上升,事实上也不可能实现。在目前供求总量和结构全都出现矛盾的情况下,短期政策难以奏效。税收政策目前的作用只是降低了房地产市场的温度,这为政府后续有力政策争取了时间。而未来政府的九部委意见能否真正实行?强势的行政干预能否发挥作用? 未来的政策给了我们无限遐想的空间,持有偏悲观的政策预期是笔者和多数人的同感。未来政策如果能够实现稳定房价的目标,那政府就能彻底摆脱“渔翁得利”的帽子;如果没有实现,那就是名副其实的“趁火打劫”,我们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