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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征调节税增加残疾人就业机会 日期:2000-07-31
【新税网北京07/31/2000信息】 7月7日德国联邦议院通过一项法案,法案
规定如果一个企业不雇用重残疾人就业或未达到雇用重残疾人比例标准,每月每个就
业岗位就要向税务部门缴纳500马克的调节税,这比以前增加了300马克。这是为了使
有较严重残疾但尚有工作能力的人能有更多的机会找到工作。
德国一直是通过规定重残疾人在企业中的就业比例和向那些未能在雇用重残疾人
方面达标的企业征收调节税的方式来保障重残疾人就业的。但是由于以往这种带有惩
罚性的调节税过低,对企业起不到威慑作用,因此不少企业不重视雇用重残疾人。
(a200007260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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