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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税收使加拿大人囊中羞涩 日期:2000-07-19
【新税网北京07/19/2000信息】 加拿大刚刚公布的一份比较研究报告指出,
高税收政策使加拿大人手中可支配的收入远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
通常,考察人们生活的富裕程度是以人们缴纳完各项税收后手中还剩多少钱可以
自由支配来衡量的。该报告按可以自由支配人均收入的多少排列出美国各州和加拿大
各省,结果发现,即使在加拿大最富裕的省份,人们可以自由支配的人均收入也要少
于美国最贫穷的州。例如,加拿大的艾伯特省和安大略省是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两
个省份,只有这两个省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但是,艾伯特省
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0100加元,这个数字还是低于美国最贫穷的州——密西
西比州10%。
报告认为,近年来加拿大人的收入没有增长。例如1989年时,加拿大人的人
均可支配收入要高出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20%,但到了1998年,却降到与其他
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相当。以爱尔兰为例,1989年时,爱尔兰人均可支配的收入只
等于加拿大人的60%,而到了1999年,却相差无几了。
报告将产生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归之于加拿大实行的高税收政策。1998年,
该国各项税收占GDP的比重近40%,而美国仅为27.6%。由此可见加拿大居
民税收负担之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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