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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出怪事拖延纳税有奖励 日期:2000-07-05
【新税网北京07/05/2000信息】 罗马尼亚政府6月22日通过紧急政令,
根据这一政令,那些没有按时纳税的商人只要滞缴时间不超过10天,并按章支付了
滞缴罚金,也将享受政府1999年11月颁布的关于向按时纳税商人提供5%税收
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每年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最多不得超过3次。
罗马尼亚有关部门规定企业必须向国家财政缴纳的税负包括利润税、工资税、
增值税、石油和天然气消费税等。但是,罗马尼亚的一些企业拖欠缴纳税费和偷税现
象十分普遍,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公共事业等领域工作的正常开展。经
济专家认为,罗马尼亚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不惜采取一系列杀鸡取卵的税收政策是
导致上述现象日益严重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税负太高,许多公司企业无法按时缴税,
一些度日维艰的经营者甚至铤而走险,千方百计偷税。据统计,罗马尼亚制酒业偷税
额每年达6亿美元之多,这不仅给国家财政造成巨额损失,同时还严重地扰乱了制酒
业的正常生产秩序,致使合法厂商库存日增,最后被迫裁员。
罗马尼亚政府目前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伊瑟雷斯库总理日前表示,将
对目前的税制进行改革,方向是降低税率、扩大税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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