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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向投资者提出合作开发石油和天然气的新办法 日期:2000-04-21
【新税网北京04/21/2000信息】 为了优化资产,印度尼西亚国营石油
公司日前向国内投资者提出了一项新的合作开发石油和天然气的计划。
该公司的勘探和生产司司长维洛尤德说,印尼国营石油公司计划建立一个国
际性合作集团,采取发售证券的办法决定参股数量。该集团将首先从事在望加锡
海峡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活动,任何国内外公司均有同样的机会参加这一集团。
该项国际性合作领域主要在印尼国营石油公司的工作区域,特别是在边境地区。
印尼国营公司的工作区域遍布全国。目前该公司主要根据技术援助协议和各
50%产品分成制与国内外投资者合作开发石油和天然气,其中美国、法国和英
国投资占绝大部分。根据1971年政府规定,印度国营石油公司不能分散股份,
外国公司只允许采取产品分成制在印尼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活动。维洛尤德说,
现有的合作方式已不能有效提高原油产量,所以要改用新的合作方式。
他说,一批公司已要求加入合作集团。
他说,采用新的合作方式预计将使该公司工作区域资产值增加10%到30
%,同时也有利于印尼国营石油公司将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务扩大到海外,例如
中东地区等。这种新方式还可望能把印尼的石油储量保持在90亿桶,日产量维
持在140到150万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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