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萨默斯论洗钱与逃税的防范 日期:2000-04-26
【新税网北京04/26/2000信息】 2月3日,美国财政部长萨默斯在西方
国家财政部长论坛会议中,就国际洗钱和逃税现状,以及美国的防范措施发表演
说。
他说,据国际保护金融法的反洗钱行动委员会(FATF)调查,目前与国际逃税
密切相关的洗钱方法有三种类型:
一、黑市比索外汇法
此法盛行于西方国家,如走私者在美国非法销售毒品,而在哥伦比亚取得比
索。其间是由经营黑市外汇的经纪人,通过财务安排把毒品货款转入美国企业驻
哥的分支机构。
另一种方法是,把毒品销款化为哥伦比亚企业在美购买的货物,然后运回哥
伦比亚销售。
二、中国/东亚地区汇款法
此法原发生于东亚各国,现已蔓延至世界各地。一般方法是,甲国顾客需要
把非法所得汇出国境,由该国从事洗钱的经营者与允许汇入款项的乙国经营者勾
结,通过简单的传真设备等方法,从甲地迅速地汇款至乙地,这些国家大多对金
融管理偏松,有的是对交易中的现金往来缺乏限制。因此,对此项汇款的来源一
般无人追根究底,为洗钱大开方便之门。加以这些经营者大多是小型企业,不受
当地国家政府注意,而且收费低廉,对非法洗钱者具有吸引力,从而使此类洗钱
迅速发展。
三、增值税欺诈法
这方法盛行于欧洲,尤其在欧盟国家间的增值税税率不同,提供了逃税机会,
经营洗钱的经纪人介入,从中制造假发票,一方面逃税,另一方面又形成了非法
所得。
总之,洗钱和逃税往往是一对双胞胎,两者都属于严重犯罪行为,都应给予
打击。根据上述情况,美国国政府近期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税务机关间(含国外)的信息交换。
二、通过国际组织,呼吁各国加强金融管理,增强银行工作透明度。
三、制止国际间的税收恶性竞争。
四、进一步修改美国税法,防止公民利用国外避税地逃税。
五、对数额巨大的汇款加以限制或处罚。 (j200004150020314)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