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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税制与21世纪税制改革---访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计金标 日期:2000-02-15
【新税网北京02/15/2000信息】 如果说20世纪的税制是以经济增长
为核心的税制,那么21世纪的税制将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税制。
生态税制核心是可持续发展
记者:说到生态保护,我们都对近两个世纪全球工业化进程中对环境和生态
的破坏记忆犹新:水体污染、大气污染,森林和草场的破坏,土壤退化、洪灾和
水土流失,沙漠面积的不断扩大,臭氧层消耗和温室效应,等等。联合国《19
95年人类发展报告》警告说:环境恶化已经构成了对人类安全的威胁。这里有
几个数字可以证明此言非虚:20世纪80年代~90年代,全球每年因水污染
造成200多万人死亡,城市空气污染每年使70多万人丧命,还有,臭氧层破
坏是每年新增30万例皮肤癌、1700万例白内障的主要诱因。
生态税收是为保护环境和资源而开征的税种。说到生态税收,大多数读者都
还比较陌生,请您先介绍一下它的内容和产生背景。
计金标:生态税收是具有环境和资源保护特征的各种税收的总称。典型的生
态税有二氧化碳税、汽油税、垃圾税、资源税等。可以认为生态税是税收的一个
大类(或称税系),它可以和流转税、所得税等并列。
国外生态税收产生在20世纪70年代,而受到重视是在80年代末,其主
要原因是该时期社会和学术环境的变化。从社会环境来看,二战以后发达国家普
遍完成了工业化和现代化,有些国家已进入所谓"后工业社会"。物质上的极度丰
裕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形成极大反差,由此,公众的环境意识空前高涨,如何
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引起公众的普遍关注, 甚至已经成为西方政
府宏观干预的"第五个目标"。从学术环境来看,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
会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中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为生态税收的发展
提供了学术动力。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含义是指资源应在不同的代际之间(当代人
和后代人)进行平衡,它特别强调对地球有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强调环境作为
人类生存条件和全球共同财富必须受到特别保护。在这种背景下,作为现代宏观
经济政策主要工具之一的税收自然被用到了资源与环境的保护上,生态税收成为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经济手段。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发展模式,
同时也成为政府制定税收政策的重要指针。目前已有不少国家开始通过税收政策
来促进这一战略的实施,如瑞典已开征二氧化碳税、硫税等,美国对每吨碳征收
6美元~30美元的碳税,欧盟和日本、加拿大等也在积极制定生态税政策。这
些表明,可持续发展已经融入到各国政府的税收决策中。
税收政策在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记者:从目前来看,各国政府在环保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两类:一是
强制性的直接管制,如关闭严重污染企业,规定企业在环保达标后才能开工等;
另一类是经济手段,特别是税收手段。在这些措施中,税收政策的作用如何?
计金标:经济手段与直接管制手段相比具有较大的弹性,它通过使企业排污
的社会成本内在化来促使企业加大治污投入,可使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实
践证明,传统的直接管制手段效率较低,副作用较大,因而它已逐步让位于以间
接控制为主的各种经济手段。而在可采用的各种经济手段中,税收手段正越来越
显示出其生命力。通过对征收排污税与政府提供补贴、发放污染许可证、收取押
金等手段进行比较,可明显得出这个结论。如通过排污税与政府补贴的比较,可
以发现征税方法有明显的优越性:排污税直接减少了企业的纯利润,能够避免企
业钻补贴的空子;征收排污税,能够阻止资源流入污染严重的企业,同时政府能
得到一笔财政收入;而且其对纳税人的刺激具有动态效果,只要纳税人一天不达
到环境标准,它就要为此付出代价(纳税)。对于不同的纳税人,纳税的多少与
其造成污染的数量和程度成正比,因而税收也是一种较公平的手段。因此,利用
税收政策来实现环保目标是一个比较理想的选择。
建立生态税制是21世纪税制改革的大趋势
记者:您提出20世纪的税制是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税制,21世纪的税制
是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税制,请说明一下您的观点。
计金标:20世纪在税制领域有几项全球性重要改革,如30年代后以凯恩
斯理论为指导进行的以累进的所得税制为核心的改革,60年代以后增值税在各
国的普遍推行,90年代以后由欧盟产生导致的税制一体化方面的改革等。总起
来看,20世纪的税制改革是以GDP为中心的改革,主要是消除税制中对经济
增长和发展不利的部分。展望21世纪,随着经济发展指导思想的转变和经济形
态的变化,税制领域也必将发生一些重大改革,其中建立生态税制将是21世纪
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设计未来的生态税制时,要对税收的效率原则和公平原则进行重新认识。
现行税制建设中的所谓效率原则就是不应使税收成为经济发展的障碍。这种效率
原则在传统的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观中体现为税收有利于国民生产总值或人均国
民收入的提高,但在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指导下,效率的概念不能简单地表现在收
入的提高上,而应体现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上,从税收角度来考虑则要充分
体现税收的生态效率;传统的税收公平原则主要考虑的是当代人之间财富分配的
公平,而不考虑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的公平,新的发展观则要求考虑到" 代际公
平"。
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对资源的消费要均匀适度。英国经济学
家A.C.庇古早就提出,政府有责任保护子孙后代的利益。为了扭转人类这种
用于当代的自然资源过多而留给未来的资源过少的趋势,政府应该通过税收等经
济手段,来保护一国的可耗竭资源免遭草率的、不计后果的、掠夺性的消耗。美
国学者T.佩基就此提出"代际多数原则":当某项决策涉及若干代人的利益时,
应该由这若干代人之中的多数来作出选择,由于相对于当代人来说,繁衍不息的
子孙万代永远是多数,因而从代际多数原则中可以得出下列推论:如果某项决策
事关子孙万代的利益,那么不管当代人对此持何种态度,都必须按照子孙万代的
选择去做。由于尚未出生的子孙万代是没有发言权的,这就要求我们这代人自己
将代际公平作为我们开发和利用资源时的约束条件。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现行税制中的效率和公平观与可持续发展观念中的效
率和公平观是有矛盾之处的,因而现行税制也必将按可持续发展观进行调整,可
以预见,生态税制将在未来税制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我国引入生态税收迫在眉睫
记者:我国在税制结构调整中是否也应该考虑到可持续发展对税制提出的要
求?
计金标:我国资源和环境形势相当严峻,急需引入新型高效的环境政策工具。
我国现行环境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行政管制手段和经济手段,其中又以行政管制手
段为主,如淮河倒计时行动、太湖流域环境治理行动等。经济手段中主要是收取
排污费。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其他国家的实践来看,这种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是缺乏效率的。而且,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带有很明显的行政控制特征,是一种在
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收费体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通过市场机制来进行利益
调整,从而实现环境政策目标的需要了。尽管20年来排污收费制度为我国的环
境治理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它确实存在缺乏征收强制性、在征收和资金使用方面
都效率低下等问题,将排污费改为污染税等生态税是今后改革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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