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拟继续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监管 日期:1999-10-15
【新税网北京10/15/99信息】 菲律宾财政部长埃斯皮里图12日说,菲
律宾将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一项“自愿性质的预防性安排”,从而使菲律宾
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30多年的合作关系继续下去。
埃斯皮里图说,他和菲律宾主要经济部门的官员“一致认为”,在目前与国
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监管协定明年3月份到期之后, 菲律宾需要继续接受该组织的
监管。他说,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新协议的谈判将于明年1月举行。他认为,
这种协议将有利于推动菲律宾进行经济改革,从而增强国外投资者的信心。同时,
该协议还能起到防范经济危机的作用。
目前菲律宾正在执行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达成的一项监管协议。根据协议,
菲律宾可以动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的14亿美元基金,同时菲律宾应努力实现
该组织规定的各项经济指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