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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严厉打击偷税洗钱 日期:2000-09-12
【新税网北京09/12/2000信息】 韩国政府和执政的新千年民主党9月4日向
国会提交了《关于特定金融交易情报报告及使用的法律》和《关于隐匿犯罪收益的规
定与处罚的法律》草案。这两项法律草案将在国会通过后于明年颁布实施。
这两项法律草案规定,凡是把偷逃税、受贿、有组织犯罪所获钱财进行“洗钱”
活动的人将被判处5年以下徒刑,并处以3000万韩元(约1100韩元合1美元)以下的罚款。
“洗钱”收益者也将被判处3年以下的徒刑和2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这两项法律草案,韩国将成立金融情报分析室,负责搜集、分析和向搜查机
关提供有关“洗钱”活动的情报。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有义务向金融情报分析室报告
有犯罪嫌疑的外汇和韩元交易活动。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韩国是少数几个没有建立监视“洗钱”活动独立机构
的国家之一。据韩国统计厅掌握的材料,近几年来韩国的非法资金交易金额呈直线上
升的趋势,1998年为990亿韩元,去年增加到9040亿韩元。韩国媒介指出,如果再不
建立防止“洗钱”活动的机制,韩国有可能成为国际“洗钱”活动的温床和中介地。
(a200009110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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