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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的实践看税收政策如何推动风险投资业 日期:2000-11-30
【新税网北京11/30/2000信息】 税收政策通过调节投资的风险收益比,作
用于风险资本的来源和退出,体现出税收调控手段的多样性和连续性,在美国风险投
资业的产生、发展、成熟过程中起着特殊的作用。
税收政策对风险投资的作用机制
税收政策以多种形式影响着风险投资,其中最有影响的方式是调节资本收益税。
风险投资者是否对高科技产业投资,取决于对风险投资的预期收益和投资风险的权衡,
只有当预期收益大于风险的代价时,风险投资才会“介入”。而风险投资者的预期
收益和风险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的税收政策。美国风险投资业内人士普遍
认为,影响风险资本流动的三个主要可测量因素即资本收益税、股市综合指数和利息
率,而联邦资本收益税是影响风险资本流动的最重要的因素。当资本收益税较高时,
投资者就转向风险低、时间短的投资领域。1969年税收法案由于提高了资本收益
税税率,在70年代早期阻碍了新的风险资本的流入而遭到广泛的批评;相反,19
81年税收法案降低个人的最高资本收益税税率,则带来风险资本流入量前所未有的
增长。
美国政府很少参与风险投资的直接管理,而是充分利用其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
通过税收政策等手段调节投资的风险收益比来诱导风险投资,着力于提高企业内部
能力和改善外部生存环境,降低风险因素,既支持了风险企业独立灵活的运行机制,
有利于创业家主动性的发挥,又保留了适度的风险以增加对企业的压力,激励企业最
大程度地发挥潜力。
税收政策主要影响风险资本的来源和退出
从美国的实践看,税收政策影响着风险投资运作的不同阶段,其中对风险资本的
来源和退出的影响尤其重要。从美国风险投资发展历史看,富有的家族和个人一度是
风险资本的主要来源。1978年个人资金占当年流入风险投资基金总额的32%,
超过养老基金的15%而居首位。许多富有家族和个人投资者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的动
机首先是规避联邦遗产税。美国联邦税法规定对超过1800万美元的个人资产征收
50%的遗产税,而在风险基金的初创阶段,其资本收益的计算通常是非常保守的,
其价值可以适当低估,经常被低估30%,所以风险投资方式非常有利于在上代与下
代之间转移财产。于是一些风险合伙公司能从富有家庭筹集足够数量的资金,投入到
其他高质量的风险基金组织中去,既可避免双重征税,又可以享受所获股票纳税环节
延迟的税收优惠。
风险企业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部分投资者就会考虑退出风险投资企业,寻
求新的投资机会。90年代以来,美国的风险投资退出除了最常用的IPO(首次公
开上市发行)方式外,也往往采用M&A(收购与兼并)方式。1997年风险企业
的购并数目达到111家,比1996年增长了11%,总价值达88亿美元。其原
因除了受收购与兼并浪潮的影响外,还有税收政策的作用。收购公司在收购过程中支
出大量费用,所以对收购公司来说,融资上的作用包括未来的潜在收入,也包括在税
收上的得利。合并方式的交易通常对出售股票的股东是“不征税”的,实际上就是把
征税延迟到股东出售新股票时。以控股或合并的方式改变企业组织,扩展业务范围,
削减成本,提高了风险企业的竞争力。
保持税收政策手段的多样性和连续性
美国税收政策对风险投资具有多种调控方式:通过税率变化调整税负以体现产业
政策,如1969年、1978年和1981年等对资本收益税税率的数次调整;通
过纳税环节的变更决定是否递延征收税款,如对股票期权收益的征税环节的规定;通
过灵活的法律规定给予企业纳税方式的自由选择权,如对有限责任合伙制风险企业的
具体组织形式认定的灵活规定;通过对损失抵减税款给予优惠,如早期对一定投资额
的投资者的资本损失的税收抵减措施。
对于90年代逐渐步入稳定期的风险投资业,税收政策的调控既保持了稳定性和
连续性,也有针对性的政策微调。
美国税收政策对风险投资的扶持、鼓励与调控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而风险投资的
成功,推动了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突飞猛进,为创造90年代末以来的“新经济神话”
立下了奇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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