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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呼吁对电子商务实行优惠税收 日期:2000-11-08
【新税网北京11/08/2000信息】 天极网消息 如果你在经营一家电子商务
网站,你绝对不愿听到这样的话:电子商务活动的纳税是不可避免的。最近由
Xlibris出版社出版的《新经济下的竞争:数字时代的制胜秘诀》一书中就重申了不
应向电子商务活动征收赋税的观点,这本书的作者是托马斯.博内特。
博内特在他的书中解释了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给新经济带来了怎样的影响,以及知
识是如何成为效益的主要来源的。该书的第二部分论述了上市公司为什么和怎样进行
重组,如何紧紧围绕信息技术改善服务和吸引高素质员工等问题。这本书可以在
xlibris.com网站上查阅到,同时还有一位专家提供现场解答。
按照现行的《互联网免税法案》,对于互联网门户服务商不应征收新的赋税,对
电子商务活动也不得征收多重税务或差额税务。该法案的有效期被延长到了明年10月
份。最近电子商务顾问委员会就该法案向国会提交了一份报告,他们在报告中提出了
以下建议:
废除每位消费者向联邦政府缴纳的3%的本地及长途电话消费税
禁止向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收取门户占用费
清理“关联”法则对网络经济的束缚,明确企业必须为远程销售和商务活动而纳
税的条件和时间
进一步延长免征互联网及电子商务多重税务或差额税务的期限
简化各州的销售税征收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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