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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议会举行税收协调听证会 日期:2001-01-03
【新税网北京01/03/2001信息】 欧洲议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会于2000年
9月11日在布鲁塞尔召开税收协调听证会。委员会主席柏拉丝宣读了此项协调的进度
报告草案。
她对欧盟税收协调进度迟缓表示失望。由于此项协调不理想,使成员国受到避税
港的危害。她说,OECD在2000年6月份报告中把一些不肯合作的避税港列举出来,对
消除有害税收竞争是必要的。避税港是不公平税收竞争最主要的原因。为此,所有欧
盟和OECD国家要一致制裁不合作的避税港,并对所有与其有关的金融交易征收预提税。
她建议,欧洲委员会要以OECD范本为准,订立欧盟多国税收协定,在基本问题上,
例如税基,应税所得和损失冲减等方面应取得一致。
她最后强调,通过税收政策的较好协调,成员国就不会由于易流动税基(如投资)
的转移而被迫把税负加到不易流动的税基(如劳动所得)身上,从而造成不公平。
会上还宣读了关于成员国税制改革的一份报告,其中再次强调了税收政策协调的
必要。指出,目前存在一种趋势,由于税收竞争,税负从资本向劳动力转移。根据欧
洲委员会的调查,欧盟11个成员国中,1999年,相对难以流动的劳动力税基的实际税
负,要超出易于流动的资本税基实际税负近一倍。这既不公平,更不能鼓励工作积极
性、资本的流动性与国际税收竞争,进而不断扩大资本与劳动力税负的差距。因此,
只有欧盟一级的税收政策协调,才能防止逃税并使这一差距缩小。
报告还指出,公司税政策协调是欧盟成员国的共同利益。特别是在不同的税负水
平已影响在欧盟内选定业务地址时,应该采取措施消除银行保密、特殊税收优惠和避
税港。对税收基本概念的共同界定有助于使公司税更加公平。
会上对两个报告展开了讨论,基本上分成两派意见:一派支持政府干预,认为各
国政府合作可以导致税收政策协调成功;另一派则认为市场力量会最终使税制趋同,
无需人为干预。讨论中双方相持不下。
鉴于税收政策协调是困难的,会议呼吁各成员国根据《行为法典》规定全面反击
有害税收行为,并对避税港制裁。以便制止逃(避)税和洗钱等非法活动。
(j200012150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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