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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瓜多尔取消关税附加税 日期:2001-03-02
【新税网北京03/02/2001信息】 厄瓜多尔政府28日宣布,自3月1日起,
除维持安第斯共同体规定的5%的对外统一关税以外,该国将废除原有的各项进口关
税附加税。
厄瓜多尔外贸部长佩尼亚就此发表谈话说,关税附加税完全是一种临时性增收措
施,虽然每年为厄瓜多尔带来1.2亿至1.4亿美元的收入,但这项措施在增加国家
财政收入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本国生产部门和消费者的利益,削弱了厄瓜多尔产品的
竞争力,不利于扩大对外出口,因而有必要予以废除。
据悉,关税附加税取消后,厄瓜多尔的农业、工业、手工业等行业将无需支付原
材料等物资的进口关税附加税,从而成为直接收益者。原材料一直是厄瓜多尔高额附
加税的征收对象之一。
进口关税附加税是厄瓜多尔前临时政府(阿拉尔孔政府)于1997年设立的,
目的是为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填补当时石油价格猛跌造成的财政缺口。附加税共设
7个档次,根据不同的进口商品征收不同档次的附加税。然而,这一临时性政策遭到
其它国家的不满,有的甚至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起诉,为此,厄瓜多尔政府不得不于
去年11月作出决定,逐步取消附加税。
据厄瓜多尔外贸部门官员透露,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类似的临时性措
施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而厄瓜多尔这项措施的执行时间已超过3年,因此,如
果再不及时取消,厄瓜多尔随时有可能受到惩罚或制裁。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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