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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人人头税索偿诉讼开庭 日期:2001-04-27
【新税网北京04/27/2001信息】 全加华人社会十分关注的人头税索赔案,
日前在加拿大联邦法院举行公听会。据当地媒体报导,代表政府的律师提出撤销人头
税索赔案,代表华裔老人集体诉讼的律师安妮则向法庭陈述了继续审理此案的理由。
她后来表示,此案证据充分,有可能在近日获得法官准许继续审理此案。
据世界日报报导,这场讼诉案有多名关注此案的华裔人士和原告代表到场旁听。
其中一位原告代表是专程从渥太华赶来的89岁高龄的周坤英。她已故丈夫李广富就是
当年交付人头税并深受排华案影响的华人之一。
周坤英表示,其夫1911年来到加拿大,交了500元人头税,这在当年是很大一笔
钱,需要借债和多年的辛勤劳动才能偿清。其夫于1930年回中国与她结婚,由于受到
加政府排华法的影响,她无法来加与丈夫团聚,被迫与丈夫分开十几年,直到1950年
才与丈夫团聚。周坤英和儿子李华耀表示,联邦政府有责任向当年的受害者补偿。
代表联邦政府的律师陈词,指出此案发生年代久远,而加拿大人权法案于1982年
才制定,无法上溯到以前。而代表华人的律师安妮指出,尊重人权的原则早已存在,
而且联合国人权宪章在40年代就获世界各国采纳,人头税案应在人权法容纳范围内。
安妮律师指出,此案最关键一点是,当年的人头税和排华案都是针对一个特定的种族
制定的,当年8万1000多名华人缴的人头税如今价值达10亿元,而联邦政府从未将这
笔钱归还给华人,这是继续违反人权。
加拿大政府在历史上曾针对华人征收人头税及颁布排华法案。由1885年至1923年,
加拿大政府向入境华人征收了2300万元的人头税,由1923至1947年政府又推出排华法
案,造成20多年华人家庭无法团聚的局面。为此由3名当年付出过人头税的华裔老人
为代表,于去年底要求联邦政府平反不公平的人头税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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