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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所得税及增值税率 日期:2001-08-15
【新税网北京08/15/2001信息】 斯洛伐克财政部最近宣布,将对所得税及
增值税法进行重大改革,内容包括:
一、公司所得税税率由现行的29%降至22%,并允许加速折旧的扣除;个人
所得税最高税率由现行的42%降至38%,最低税率由现行的12%降至10%。
二、增值税标准税率从现行的23%降至19%,为使该国增值税法接近欧盟标准,
将登记起征点(纳税人标准)由连续3个月营业额75万克朗降至50万克朗。
代表小企业的商业集团对降低纳税人标准表示反对,称这将给新纳入增值税管理
的小型企业增加不适当的管理负担,因为增值税法要求企业具有严格的管理方法及健
全的财务制度,而小企业往往无力负担这些管理和财务费用。
这次增值税政策调整还包括,允许外国游客申请返还在该国购买某些非商用货物
所缴的增值税税款,但不包括酒、食品、烟制品等。对登记缴纳增值税的外国企业,
其进项税额抵扣也享受类似规定。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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