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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用税费制度规范煤炭资源管理 日期:2001-09-25
【新税网北京09/25/2001信息】 许多产煤国在20世纪50年代曾经是小煤矿
林立,这些企业浪费严重,爆炸频繁,事故不断,引起社会极大不满。为此,这些产
煤国都成立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并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对煤炭资源进行管理。除此
之外,这些国家还运用经济、税收手段,来规范煤炭资源的开采和使用。一些产煤国
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勘探和开采许可证制,对煤炭的勘探
和开采进行征税和收费。这一方面提高了煤炭采掘的准入“门槛”,杜绝了“小散乱”
状况;同时,还矫正了外部效应,增强了入们的环保意识。
美国对煤炭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形成了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合理的税收体系,从
而规范了煤炭资源的管理。美国的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联邦公有土地煤炭资源
实施租借开采方式,对煤炭资源已勘探清楚并已进行了资源评价的矿区,采用招标方
式确定开采者,由内政部土地管理局负责煤炭资源的租借管理:煤炭资源租借价格的
确定是在资源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的,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炭资源储量、煤质、最大
的经济回收率、煤炭开采难易程度、开采成本、地产价值、银行利率等。
在美国,从事煤炭资源开采的煤炭公司要缴纳煤炭税,该税实行从量课征,一般
在地底采矿疙煤每吨纳税1.2美元,在地表附近采矿控煤每吨纳税0.6美元,税收收
入主要作为矽肺疾病信托基金,用于补偿矿工健康损害支出。除此之外,煤炭公司还
要缴纳三种与税收性质相同的费用:一是土地使用费,即土地的出租费;二是权利金,
即矿产资源费,按坑口价格的百分比计,露天矿交12.5%,并工矿交8%;三是红利,
相对资源地祖,各矿缴纳的数量不同。资源条件好的多交一些,资源条件差的不交或
少交。由于加强了对煤炭资源的系统管理,美国煤炭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目前总回
收率达到80%以让。
南非实施采矿税制是南非对煤炭资源进行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采矿税制主要
包括对开采所得征收所得税、对费用支出进行税前扣除、提取相当于环演税的环境资
金等。为进一步规范对各种矿产资源的管理,南非正在考虑完善采矿税制,如实施采
矿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和勘探税额扣减等。南非的矿物所有权既有公有,也有私有,矿
区租用费由开采的公司或企业支付给矿物权拥有者,支会数额原则上按产出或收入计
算。
俄罗斯对煤炭实行资源课税,不论煤矿的勘探还是开采都要纳税,这不仅规范了
管理,而且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俄罗斯的矿产资源税包括两方面,一是矿物原料基地
再生产税,该税种的煤炭税率为5%;二是地下资源使用税,其中包括勘探税和开采税,
税率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在勘探方面,矿床探查和鉴定的最低税率为工程合同价值的
1%,最高税率为工程合同价值的2%;矿藏勘探的税率从工程年预算造价3%的最低
税率到5%的最高税率不等,税款在勘探工程的整个工期内实行定期缴纳。在开采方面,
有一次性纳税和定期纳税两种,一次性纳税的税率不低于10%,定期纳税的税率按矿
床的种类区分,最高税率在4%~16%之间。
俄罗斯还对矿产资源实行勘探和采矿许可证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矿物勘探许可
证有效期为5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年。如果把两种许可证合二为一,有效期可
延长到25年。采矿许可证采取拍卖和招标两种途径发放。
澳大利亚也对煤炭资源的使用进行征税,并实行勘探和开采许可证制度。按宪法
规定,澳大利亚的土地及煤炭资源届州政府所有,由州政府负责煤炭税率的制定和税
费的征收。同时,州政府还颁布土地使用政策,公布煤炭资源勘探结果,并征收与税
收性质相同的采矿租借费、矿区使用费以及环境保护费等。州政府的煤炭管理啊能部
门具体负责煤炭开采计划的审查批准,组织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发放煤炭勘探许可
证和煤炭开采许可证。按照规定,勘探许可证的期限一般为5年,开采许可证期限为2
0年~30年。
印度为使煤炭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印度的煤炭税和煤矿租用费都很高,这就迫使
煤炭公司必须达到相当的规模和劳动生产率才能开采,否则不会盈利。印度煤炭税由
各邦征收,邦政府按煤价25%的比率征收煤炭税。在煤矿租用费方面,印度普于1981
年、1991年和19四年三次提高这一费率,现执行的煤矿租用费率是1994年10月规定的。
在近13年中,印度的煤矿租用费率年增长达108%~206%。在西孟加拉邦,煤矿租用
费率平均为每吨煤5.3卢比。
印度的采矿租地由邦政府根据法规批准,邦政府颁发勘探或开采许可证。采矿租
地时间为20年~30年,经政府批准,可申请延长20年。在进行采矿作业前,必须获得
允许煤炭资源勘探和煤炭开采的采矿租地,末获得采矿租地、煤炭资源勘探或开采许
可证的,不得在任何地区进行勘探或开采活动。 (a20010924004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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