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匈牙利修改税收优惠规定 日期:2001-10-30
【新税网北京10/30/2001信息】 为尽快加入欧盟,最近匈牙利对企业所得
税和地方税中的一些优惠规定进行了修改,以满足欧盟的要求。
匈牙利自加入欧盟之日起,即废止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规定。新的优惠将采取
投资抵免方式,抵免额最高100%,期限为5年,但须符合以下条件;投资额至少
100亿福林(约280福林合1美元),某些特定地区可为50亿福林;投资用于
生产新设备或改进现有设备、产品及加工工艺;在享受优惠后的4年中,年平均雇佣
人数至少要比投资前增加500人(某些特定地区可为300人)。
对目前已批准的没有限期的地方税优惠规定,最迟于加入欧盟之日废止;有限期
的优惠则最迟不超过加入欧盟后的第五年废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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