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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与中国同意建立工业产品磋商机制 日期:2002-10-31
【新税网北京10/31/2002信息】 欧盟委员会10月30日宣布,欧盟与中
国已同意就工业产品的信息交流和技术监督建立磋商机制,促进欧中之间的贸易合作
和双方经贸关系的发展。
欧盟委员会负责信息事务的委员利卡宁与来访的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副局长葛志荣当天签署了有关协议。根据这项协议,欧盟和中国的相关部门将就双方
已经实施的法律法规建立一个“全面的信息交换和磋商机制”。双方同意就涉及与工
业产品技术法规相关的问题进行广泛的沟通,并通过一系列合作机制以防止贸易纠纷
或避免曲解相关法规。这一磋商机制也将加强双方对相关法律中“安全保障目标的理
解”。
欧盟委员会表示,这一协议涉及欧中双方与技术法规相关的所有工业产品。为使
这一双边对话机制高效和透明,在必要时将请生产商团体和负责标准化的机构参加。
欧中之间的这一协议不仅将加强双方的合作与交流,还将促进欧中贸易的平稳发展。
利卡宁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说,欧中之间的贸易与投资近年来稳定增长,双方将根
据当天签署的协议加强对话与合作,为欧中贸易的进一步增长提供新的支持。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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