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孙振宇和美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戴利在日内瓦正式签署了“中美关于中国集成电路增值税问题的谅解备忘录”。这宣告中美间围绕集成电路增值税争议经过长达半年的“争执”,在WTO争端机制下终于得到了解决。
依据备忘录,中方将于2004年11月1日前修改有关规定,调整国产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取消“即征即退”的规定,并于2005年4月1日正式实施。但谅解备忘录签署前,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及产品可继续执行“即征即退”政策直至2005年4月1日。
此外,中方将于2004年9月1日前宣布取消国内设计国外加工复进口的集成电路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200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18号文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国对半导体产品征收17%增值税,增值税相当于销售税。中国企业和在中国生产芯片的国际制造商接受退税,使增值税实际降到6%。如果芯片在中国设计和生产,该分类仅适用于本地中国公司,增值税为3%。
这样的税制旨在保护中国弱小的芯片产业。目前,中国半导体产业的材料和设备完全依靠进口,中国所需芯片的80%依靠进口,芯片代工企业80%的单子来自国外。增值税优惠政策一直是政府吸引国外投资来华建半导体工厂的重要方法之一。
今年2月26日,美官员称可能会把中国无线标准提交WTO仲裁。3月18日,美国向WTO提起申诉,声称中国关于半导体的增值税政策与WTO有关条文有冲突,启动了WTO争端解决程序。继美国之后,欧盟、日本也分别要求加入关于集成电路增值税政策的磋商。4月27日,由发改委、商务部等部委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前往WTO总部日内瓦,就美国此前提交的诉求开始先期磋商。随后,又与美方在北京和华盛顿举行了三方磋商,双方于7月2日就谅解备忘录的主要内容达成共识。
记者就中美间芯片税制纠纷的最新进展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税制专家杨志清教授。他认为,备忘录的签署本身意义是积极的,符合WTO的标准。中美间这一纠纷的和解对国内芯片业的发展肯定有影响,但将是有限的。
他谈到,芯片生产是国家重点扶持保护产业,因此国家政策法律对芯片生产行业原本一直就比对其他行业优惠得多。即使取消增值税退税,该行业所得到的优惠相对其他行业还是比较多的。同时国家对芯片生产行业的扶持政策并不只这一项,还有所得税的方面。至于政府会不会还在其他方面出台新的保护措施,杨教授不抱支持态度。他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让国内的芯片生产商在平等的条件下自己求得生存发展的空间。
杨志清的这一说法也得到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的认同。他说,芯片业是知识密集度很高的产业,其优势和成本更应该集中在知识产权方面,税制优惠“保护”本身所起的作用反而不利于国内芯片产业健康和茁壮“成长”。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界专家透露,针对半导体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将要取消,国家也在积极采取应对策略,准备制定新的政策措施,以支持国内半导体公司的发展。
这位专家谈到,随着中国发展成为全球电子产品的生产基地,对半导体芯片的需求也急剧增长,但基础设施的相对落后削弱了外国投资者的兴趣。在最近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产业界官员专家们决定修改2000年制定的一项关键政策指南,用其他措施来替代税收优惠政策,满足WTO的相关规定。他猜测,中国很可能在研发费用方面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与美国等国保持同等水平。
此前,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某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谈到,即使不是为了缓解中美贸易危机,从更好地发展国内芯片产业的角度考虑,“18号文件”也应该作出改进。他分析,由于我国的税收制度一直以出口为导向,也就是说,只有当企业产品出口额超过其销售总额的50%时,才能享受出口退税政策。这样一来,为了享受退税政策,有些内地芯片厂商,只能不顾国内巨大的芯片市场,把自己大部分产品出口国外。而事实上,这些“出口”产品的很大一部分又往往会重新进口到国内。
英特尔中国公司的有关人士对于中美间这一纠纷的解决表示了欢迎和支持的态度。他们认为,这将有利于所有芯片生产商无论国别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公平竞争,从长远来看,这也将有利于中国国内的芯片生产商的健康发展,并为其打入国际市场提高竞争力。
实际上,税收差别不是美国半导体制造商所面临的惟一问题。在过去几年中,政府资助的研究与开发急剧地下降了。过去几十年,政府向政府实验室支付三分之二经费,向公司研究机构支付三分之一,现在情况已经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