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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性的成就 历史性的贡献 日期:2004-10-22
新世纪初,在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下,我国开始了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中心、取消“三提五统”等税外收费、改革农业税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在这一功在当代、彪炳史册的改革中,各级农业税收征收机关和全国28万农税干部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投身改革,勇挑重担,付出了难以想象的艰苦劳动,把农村税费改革减负政策落实到了千家万户,为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推进,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立下了汗马功劳,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据不完全统计,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受到各级和各类表彰的农业税收征管单位和个人分别达到7814个和25433人,其中被评为地市级以上劳模和优秀公务员有3097人。 在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中,农业税收征收机关全力以赴做好“定亩、定产、定税”工作,将农村税费改革的“减负”政策落实到亿万农户。目前有吉林、黑龙江、北京、天津四个省全面免征农业税;上海对农民免征农业税,浙江、福建对计税土地面积上的粮、油作物免征农业税;另有16个省的268个县免征了农业税,比年初财政部统计预计免征农业税的6个省134个县增加了一倍。通过免征农业税和降低农业税税率,全国共减轻农业税税负担约220亿元,加上除取消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共计减轻农民税收负担280亿元左右。通过改革试点,全国农民普遍“减负”达30%以上,农村分配秩序明显好转,涉农负担恶性事件和案件大大减少,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征收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农业税减免和降低税率政策,把党和国家对农民群众关怀与温暖送到亿万农户。到2003年底,各级农业税收征收机关共落实灾歉减免151亿元、社会减免50.92亿元、种粮大户减免2.67亿元,受益农民人次累计达6.14亿。同时,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管也取得很大成就。2003年全国耕、契两税收入达到451.8亿元,其中契税359.43亿元、耕地占用税92.37亿元,分别比1999年增长239%和163%,大大减轻了改革减负所带来的财政减收压力,保证了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为改革作出了又一重要贡献。 农业税改革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主体内容,对于“减负”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作为改革主力军,广大农税干部活跃、战斗在改革的第一线,用心血和汗水生动地践行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广大农民办实事,做好事,为党和政府增荣添彩,为国家作出突出贡献,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赢得了党和政府的信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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