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局坚持“一个提高、四项重点”全面加强税政工作
日期:2004-12-21
“一个提高”:提高对税政工作的认识。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增值税管理十六字精神,准确定位流转税,逐步实现由原来的单向管理向综合管理的转变。
“四项重点”:第一项重点是增值税转型管理。要求各级领导和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学习省、市局下发的最新文件,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加大对纳税人的新政策辅导力度,深入基层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在各个办税服务厅张贴《公告》,摆放宣传资料,设置纳税咨询服务电话,指定专人对纳税人进行答疑解惑,确保政策及时、准确地送到纳税人手里。第二项重点是强化“四小票”管理。要求基层单位加强对取得废旧物资抵扣联、手工版代开专用发票、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简称“四小票”)一般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责任人对纳税人申报抵扣“四小票”的数据软盘、原票复印件、抵扣清单进行严格地审核、采集、比对,发现错误要及时与纳税人沟通,进行必要修正,保证“四小票”导入率和比对相符率达到100%。第三项重点是实现网上认证。逐步对发票认证较多的企业实行网上认证,通过宣传和做好纳税人的思想工作,使纳税人认识到网上办税既方便又快捷,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纳税申报,接受网上认证这种最新的办税手段。第四项重点是完善对新办企业的所得税认定工作。对新办企业(私营独资、合伙企业外)在申请办理开业登记时,启用企业所得税告知制度,由税政科对企业所得税统一进行认定,严格执行所得税各项政策规定,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后续管理。